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月3日舉辦106年度「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績優機關頒獎典禮,由主任委員詹婷怡代表行政院頒發獎項給績優機關,感謝並予表揚
行政院與本會自103年起,推動公有建物設置基地臺政策,對我國行動通訊環境有很大助益。自103年至106年底,公務機關(構)總計已經釋出554處站點設置基地臺,單106年度公務機關(構)即已釋出93處站點。中央部會方面,海洋委員會、交通部及國防部,積極配合電信業者設置基地臺,使臨海地區、高鐵沿線及國軍營區周邊的民眾或旅客,能享有穩定及良好的通訊環境;而在縣市政府方面,以新竹縣、桃園市及宜蘭縣政府表現最具成效,除配合釋出建物及土地予電信業者設置基地臺外,更積極建置防救災平臺,提高地區通訊抗災能力,使民眾生命更為安全。另內政部及經濟部,分別協助NCC與地方政府釐清基地臺防護格柵之主管權責,及釋出變電站設置基地臺並建置電力線予電信業者基地臺使用,對基地臺之法律保障及佈建流程確有實質幫助。
透過公務機關釋出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我國高鐵、臺鐵、捷運及高速公路等大眾運輸沿線的行動通信訊號品質已有顯著優化,希望藉由行政院持續推動公務機關釋出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之政策,以建置我國更完善的行動寬頻網路,縮減城鄉數位落差,提供國人更優質的行動寬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