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及電信暨媒體委員會代表拜會NCC,就臺灣電信與媒體產業環境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NCC石世豪主任委員及虞孝成副主任委員於本(101)年11月13日率相關業務同仁接見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及該會電信暨媒體委員會代表一行11人,雙方就兩岸電信服務業相互投資、4G釋照規劃、簡化頻道營運執照之審查流程、以及數位匯流下新興視訊內容之監理議題等雙方進行意見交流。
前述議題已於本年6月初之美國商會白皮書中公布,NCC也於7月回應相關書面立場;惟為強化政府機關與產業之交流,NCC也藉此機會與商會代表面對面討論,說明相關意見。
NCC表示,在兩岸相互投資電信產業之限制議題,基於對等尊嚴、循序漸進等協商原則,審酌我國個人資料保護、通訊監察及國家安全等因素,且廣納產業界及學者意見,研提增加開放對國內產業影響層面較小,非敏感性且無涉資安疑慮之電信業務項目建議方案,以爭取我國業者之權益。
至於我國4G釋照相關期程,預定最快於本年11月底、12月初舉辦公聽會以諮詢各界意見,明(102)年6月完成相關管理規則、7月受理申請、9月審查,預計於明年12月底前釋出700MHz、900 MHz及1800MHz頻段。
NCC強調,境外頻道之營運執照許可及審查、評鑑、換照的時程,乃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辦理,未來將朝向簡化相關換照審查文書作業流程,以提高行政效率。
至於網路內容之智財權爭議,NCC認為這個問題相關嚴肅,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政,由於政府部門各有職掌及分工模式,建議美國商會擔任平台將此議題提升至公共政策層次,找出解決之道,保障產業利益。
吳王小珍女士最後表達美國商會近年來與NCC的溝通管道相當順暢,相信未來臺灣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將更具國際競爭力。
NCC石主委士豪(左起第5位)、虞副主委孝成(右起第5位)與美國商會執行長吳王小珍(左起第6位)等一行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