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中央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小組蒞臨本會考評消保業務,由詹主任委員婷怡與柴指導委員松林共同主持
行政院於本(105)年8月30日蒞臨本會考核105年中央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為呈現本會103年及104年消保業務之執行及成效,本會由詹主任委員婷怡偕同各業務處代表出席考評會議,並由蔡技監炳煌進行簡報,俾利考核小組充分瞭解本會推動消保業務之成效與作為。
保障消費者權益一向是本會之重要任務,過去兩年多來消費者保護工作重點分別就「電信消費爭議」、「資費」、「營業規章及契約」、「電視數位化」、「普及服務」、「傳播內容」等工作主軸制訂相關執行項目,相關成效如下:
一、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得知,104年度行動通訊之申訴案件共計7,781件,較103年度減少882件,減幅11.34%,前六大業者申訴案合計占總用戶數由0.028%降至0.025%,顯有成效。
二、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受理申訴案件共1,648件,結案數共計1,398件,結案比率84.83%。
三、104年度傳播內容申訴案件為2,243件,較103年申訴案件減少7,554件,核處案件數為100件,較103年核處案件數增加22件。
四、105年第1階段全國行動寬頻上網速率量測結果,消費者端量測部分,4G平均下載/上傳速率為40.87/18.33Mbps,3G平均下載/上傳速率為8.84/1.36Mbps。相較於103年底3G平均下載/上傳速率為6.27/1.08Mbps,4G上網速率已大幅超過3G上網速率,下載一部2小時約3GB檔案大小的影片僅需10分鐘,顯示4G建設已為我國行動寬頻上網速率帶來高度成長與便利。
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業務,適時調整消保政策與措施,以建立公平消費環境及確保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