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西部法學院Smith教授等拜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言論自由」、「廣電媒體監理」及「網路爭議訊息」等議題進行交流
美國加州西部法學院教授Glenn Smith在國防部蔡前部長明憲與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李崇僖陪同下,於本(106)年6月1日上午拜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言論自由」、「廣電媒體監理」與「網路爭議訊息」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本會由陳耀祥委員與洪貞玲委員代表接見。
NCC人員首先簡介說明本會係獨立機關,成立目的即為確保「言論自由」,並透過合議制設計,嚴守客觀、中立及專業立場,掌理通訊傳播管制業務,維護媒體專業自主。Glenn Smith教授專研憲法及行政法,他亦分享美國法律實務見解,表示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係以保障言論自由為最優先,對於內容監理採取soft regulation(軟性管制),除非該內容已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害,例如危及國家安全、誹謗罪等,FCC才可能採取柔性勸導或交由法庭審判等最低限度之監理行為。
洪委員關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網路假新聞所涉及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爭議,對此Glenn Smith說明,美國原則上將言論自由視為最優先保障權利,但強調網路爭議訊息並非完全不受限制,例如Google、Facebook等科技公司就是因為受到來自市場經濟與民眾輿論等壓力,才開始開發相關工具,協助建立網路爭議訊息查證機制。
針對與會來賓關心臺灣如何針對廣電內容進行監理,NCC也回應說明,言論自由為民主社會之基石,由於廣電內容監理涉及多元價值判斷,為尊重社會多方意見,相關內容如涉有不妥,NCC係召開節目廣告諮詢會議,邀請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及媒體實務工作者參與,廣納各方意見,以作為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之重要參據。
藉由此次實地拜訪交流,雙方對臺美之相關監理議題均有更進一步瞭解與認識。最後,陳委員代表NCC致贈紀念品予與會來賓,並期待雙方未來有更多合作交流機會。
圖1:本會陳耀祥委員(右)、美國加州西部法學院教授Glenn Smith (中)、國防部蔡前部長明憲(左二)、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李崇僖 (左一)就「言論自由」、「廣電媒體監理」與「網路爭議訊息」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
圖2:陳耀祥委員(左二)會後致贈美國加州西部法學院教授Glenn Smith (中)紀念品,並與洪貞玲委員(左一)、國防部蔡前部長明憲(右二)、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李崇僖 (右一)留影。
圖3:陳耀祥委員(左)會後接受美國加州西部法學院教授Glenn Smith(右)致贈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