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B:09610074
主旨:植入式醫療器材不符合LP技術規範4.11節規定,但符合LP技術規範2.7及2.8節規定,是否仍須置於組織液中量測。
結論:為更了解植入式醫療器材置於組織液中量測影響,請程智公司收集相關資料並擬建議方案,供本會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