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 專用電信電臺審驗應如何申請?要準備什麼文件?如何收費?
A:
(1) 電台於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限內架設完成並繳納審驗費後,以電話或書面向各區電信監理處申請審驗,由各該站技術人員安排審驗時間。
(2) 應備妥購買無線電機之統一發票或進口許可證正、反面或海關完稅證明。
(3) 固定臺無線電機審驗費每部七百元、行動臺每部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