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商Pure Investment Global Corp.申請投資吉隆等11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旺中案)
前言
本案申請人英屬維京群島商Pure Investment Global Corp.於99年11月22日遞案申請投資吉隆等11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經本會前後召開7次委員會議討論,辦理2場公聽會及1場聽證程序,並邀請當事人到會面談,最終於101年7月25日
第496次委員會議決議,以附3項停止條件及25項承諾轉附負擔許可。相關過程請參閱本案大事紀專區。
申請人於101年12月17日、102年12月31日2次來函表示已成就3項停止條件,函請本會認可回復,案經本會102年2月20日第526次及103年3月12日第582次
委員會議決議停止條件未成就,申請人不服本會處分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請行政訴訟,而後申請撤回,無法就本案再提訴願或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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