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各級政府機關機構與學校網站無障礙化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各級政府機關機構與學校網站無障礙化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二項。
三、「各級政府機關機構與學校網站無障礙化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公告訊息」選項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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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話:(02)3343-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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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子郵件:Suant@n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