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10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10440019560號、通傳綜規字第10440019570號
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附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主任委員 石 世 豪
備註:
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連結
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