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出,國內目前無線廣播頻率資源使用有所失衡,中廣公司擁有頻率數量偏高,連當初配合政策使用之頻率在政策終止後長期繼續任其做商業營利使用,事實上,收回兩網並無造成中廣營運危機之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中廣公司目前擁有音樂網、寶島網、流行網等3個全區調頻(FM)網及新聞網、鄉親網等2個全區調幅(AM)網,共獲配5個全區網之頻率,其使用計達27個調幅頻率數,28個調頻頻率數,頻率總數55個,占全國所有公民營跨區性無線廣播電臺使用之總頻率數(計159個),比率高達34.59%,占全國所有民營跨區性無線廣播電臺使用之總頻率數(80個),比率更高達68.75%,收回中廣公司2網頻率後,該公司擁有之頻率數量,仍居全國之冠;相對於其他廣播電臺,中廣公司為擁有最多全區網及使用最多頻率的廣播電臺,NCC強調,中廣公司擁有眾多的頻率資源,收回其音樂網及寶島網使用之頻率,絕無可能造成該公司營運上的危機。
NCC表示,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及NCC組織法第1條分別揭示提升多元文化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之政策方針,廣播電臺使用電波頻率之分配應力求普遍均衡。除了政府已經終止「遏制匪播」政策,相關頻率本不應繼續做為中廣營利之用,更何況國內頻率分配嚴重失衡 ,例如相較之下,主要負責國內治安交通任務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則只有1個全區網(警廣全國治安交通網),另為促進多元文化及資源有效使用,收回中廣公司音樂網及寶島網使用頻率後,爰以供具有高度公共利益之原民及客家廣播電臺使用。
在行政院93年9月6日核定終止「遏制匪播」政策後,除中廣公司外,其他原執行「遏制匪播」任務之警察廣播電臺、臺北廣播電臺、高雄廣播電臺及復興廣播電臺等公營電臺皆持續擔負其他公益性、公共性之任務,而ICRT在「遏制匪播」政策下,係以其原有頻率配合移頻,並非獲配新頻率,前揭相關頻率之使用皆已經政策檢視,該等公民營廣播電臺繼續使用頻率均有強烈之正當性及必要性。
NCC再次對於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定無視中廣持續擁有頻率數量居全國之冠情形下,在政策終止之後仍以屬於公眾之稀有資源營利,且任意認定中廣有營運危機之虞的裁定,表達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