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會(NCC)依法行使職權審查中嘉案,並無政治力介入問題。具有法定事由,原處分機關依行政程序法本得廢止或撤銷原處分
行政機關處理行政事務,均應秉持依法行政原則。NCC為通訊傳播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定職掌及行政程序法調查原行政處分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不受政治力影響,立場明確。
鑒於中嘉案為關係國內有線電視系統發展之重大案件,實質投資內容將攸關言論多元、市場秩序、產業發展,及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等情事。對於外界提出法律疑義及重大爭點,通傳會本應循積極態度審慎處理,且早已要求本案申請人提供更詳盡資料,以供通傳會審酌。
另據經濟部投審會之意見,認定遠傳電信似有藉由脫法行為規避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規定,通傳會(NCC)為有線電視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可參酌並就中嘉案相關事實證據及法規適用,再加以檢視。
中嘉案為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NCC必本於積極審慎的態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