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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6/03/15

因應2G業務將於106年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達成服務不中斷及零衝擊無爭議之目標,NCC去年十月起即已督促電信業者提出並落實服務平順移轉等各項方案,並將積極與消基會和消保處合作,達成達成「零衝擊、無爭議」之平順移轉政策目標

  因我國行動電話(2G)業務將於106年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有鑑於通訊權益攸關國民基礎民生,為避免可能衍生之衝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去年起即已規劃並執行「2G業務終止行動方案」,於今(15)日委員會特就2G業務從目前尚存續的用戶態樣、服務契約之移轉、優惠資費、業務宣導與緩衝措施等面向進行分析,並就因應對策、電信業者應辦理事項及民眾應知事項等3大領域規劃相關措施,期藉由政府及各相關業者加強宣導、便利換約及優惠資費銜接等措施,大幅降低2G用戶數,最後在106年7月1日後,保留未及轉換之2G門號6個月,供用戶申請轉移至3、4G繼續使用之緩衝措施配合下,達成「零衝擊、無爭議」之平順移轉政策目標。

  NCC說明,行動電話(2G)業務將於106年6月30日終止,在行動方案中,已針對不同2G用戶態樣考量,包括純語音用戶、低資費用戶、年長者用戶與預付卡用戶等類型,並要求電信業者針對這些不同用戶態樣推出不同之資費方案,相關資費方案消費者可至NCC網站 2G業務終止專區查得,亦可至相關業者官方網站審閱後依其需求洽業者辦理。

  NCC指出,3家2G業者依去年提出之「2G業務終止行動方案」指導下,2G用戶數已從105年10月之56萬餘人下降至106年1月之36萬餘人,業者已辦理之相關宣導措施計有:

一、各家業者針對不同用戶態樣提出資費方案。

二、於各門市張貼標語、門市人員對來店用戶辦理宣導、利用各地活動機會設攤宣導、利用支援大型活動之行動基地臺與工務車張貼標語等。

三、到社區、偏鄉等地辦理宣導會,統計3家2G業者,自105年11月~106年3月已於偏鄉地區公開辦理105場次,非偏鄉地區公開辦理172場次。

四、平面媒體宣導作業:印製相關DM於宣導時發送、利用報紙夾寄DM宣傳、於報紙登載全版廣告等。

五、電子媒體宣導作業:在TVBS新聞臺、民視新聞臺、非凡新聞臺、八大戲劇臺、民視無線臺、東森新聞臺、YouTube播放、各廣播頻道等播送宣導影片。

六、利用集團資源辦理宣導作業。

七、其他措施:包括採行簡易開卡流程、2G用戶進門市繳費時業者系統自動彈跳提醒門市人員作業務宣導、訂定2G升4G績效之員工獎勵辦法、針對企業客戶由專人到府辦理個案溝通等。

  NCC呼籲,由於2G業務將於6月30日終止,目前使用2G識別卡(SIM)之用戶,不論是使用2G手機、3G手機亦或是4G手機,均應儘早洽電信業者辦理門號移轉;而持有3G門號卻使用2G手機之用戶,由於2G系統將於6月30日關閉,因此,應儘早更換為3G手機,以免7月1日以後無法通訊使用;至於4G門號使用2G手機之用戶,由於不具PWS功能,無法接收災防告警廣播訊息,NCC亦請儘早更換手機。

  NCC表示,3家2G業者應依電信法第15條及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81條第1項之規定報請NCC核准終止行動電話(2G)業務,NCC將於5月31日前完成審查,為全力降低衝擊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顧及系統轉換行動通訊訊號涵蓋率與收訊品質,3家2G業者提報之終止營業計畫內容NCC於審查時將注意包含各項資費方案、訊號涵蓋率替代措施、宣導規劃及連繫用戶具體方式等,務請業者積極審慎辦理。

  至於為達成「服務完全移轉」之政策目標,將以之前核准業者之行動寬頻(4G)業務下之異質網路接續服務,至於4G異質網路「系統正式退場」,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0條第5項規定,3家2G業者應申請4G事業計畫書之變更,NCC將在首重消費者權益保護之原則下,考量業者實際於2G業務終止之行動方案之努力及尚在使用該網路之用戶數與業者事業計畫書變更內容,依規定審理。

  此外,為保障使用2G識別卡(SIM)之各類型態用戶權益,NCC將與相關行動通訊業者共同善盡宣傳與輔導義務並結合各地基層行政幹部,最終將確保該等使用者完全平順移轉至3G或4G網路下,持續享有高品質之行動通訊服務。而為達成「因應行動電話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所訂「零衝擊、無爭議」之平順移轉政策目標,NCC也將安排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消費者文教基會等單位,就2G業務終止之行動方案進行溝通與討論。

  綜觀我國通訊發展進程,2G網路系統曾扮演重要角色,惟面對日益革新的通訊技術、國民對資通服務之要求,漸不敷使用,逐步配合相關法令退場,值此時刻,NCC呼籲電信業者應善盡企業責任,宣導並協助民眾,俾使相關衝擊能降至最低,人人能享有行動寬頻服務之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