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就「電信網路編碼計畫暨電信網路編碼計畫說明書修正草案」,為便利相關事業、消費者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意見及提出佐證資料,特召開聽證會。
公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通傳字第09505081410號
主旨:公告就「電信網路編碼計畫暨電信網路編碼計畫說明書修正草案」(如附件)召開聽證會。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9條第7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56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依據本會組織法第9條第7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55條規定,本會就「電信網路編碼計畫暨電信網路編碼計畫說明書修正草案」,為便利相關事業、消費者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意見及提出佐證資料,特召開聽證會。
二、時間:95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
三、地點:台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一樓會議室。
四、主要程序:
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之修正重點(得包括先前草案公告期間各界意見要旨),提案人、其他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及其他與會人員進行詢問,並請受詢者答復。
五、本案重點:
(一)全面提供一段式撥號選接之時程
前監理機關電信總局雖已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需自97年7月1日起提供台北、台中、高雄三大都會區一段式撥號選接,自98年1月1日起提供全區一段式撥號選接,若此時程能再提前至97年1月31日,將有助業者間公平競爭。提前完成時程有無困難?
(二)收回00X及01X
鑑於消費者已知悉目前使用之00X,是否需將00X之收回與01X收回分開處理?
- 同時收回00X及01X?
- 先收回01X,日後再收回00X?
(三)在明定收回00X、01X暫用碼收回期限之前提下,本會將朝放寬核配對象之原則努力。
(註:00X僅剩003、004號碼;01X僅剩011、012、013、014、018號碼)
- 在確定收回日期前,將原編碼計畫續配00X、01X暫用碼之對象除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外,另擴及至單項國際網 路業務經營者?
- 或00X仍僅核配予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而01X則核配予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及單項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
(四)為讓資源有效利用,並讓業者有最大機會拿到00X、01X網路編碼的原則,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與單項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均僅核配一個號碼。是否同意?
(五)00X、01X核配資格與核配方式
- 業者需取得籌設許可後才具申請資格?
- 以申請順序做為核配順序,並以抽籤方式決定核配之00X或01X碼。若同時有兩家以上業者獲得籌設許可,則先以抽籤方式決定核配順序後再抽核配之號碼。針對此核配方式是否同意?
六、本事件之利害關係人無法出席聽證會時,得選任代理人代為出席。
七、出席聽證意願之表示與書面意見及資料之提供:
為便於行政作業,請擬出席聽證會者於95年8月29日前(聽證期日10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並註明是否欲於聽證會中陳述意見及其書面暨資料等,送達本會。(地址:100台北市延平南路143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傳真號碼為(02)2343-3938、電子郵件帳號為:numberplan@ncc.tw)。但前開資料如認有保密必要者,請於提出時敘明須保密之理由,並製作可公開之摘要文件,附加封面,連同電腦磁片,於聽證會開始前向本會提出。
八、本案開放一般民眾出席,請擬出席之民眾於95年8月29日前(聽證期日10日前),向本會提出出席申請書(因聽證場地及名額之限制,以出席申請先到達本會者,優先受理)。
九、聽證以通俗語言進行,如欲使用其他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翻譯人員。
十、本會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書格式電子檔(或一般民眾出席申請書),請至本會網址(https://www.ncc.gov.tw)下載。
主任委員 蘇永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