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563016380號
主旨:修正「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50條第1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