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意見諮詢

發布日期112/10/06

本會為健全產業發展並推動電信資費合理化,就「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主要資費項目、價格調整係數及實施年度期間監理架構」辦理公眾諮詢,徵詢各界意見。

本會為辦理「113年公告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主要資費項目、價格調整係數及實施年度期間監理架構公眾諮詢」事宜,擬具公眾諮詢文件,徵詢各界意見。

說明:

一、本會於諮詢文件中提出之初步意見僅供徵詢意見之參考,不代表本會對該議題之最終立場或決定。

二、意見徵詢期間:自112年10月6日至112年10月20日止(14日),對於上述諮詢議題有意見或具體建議者,請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提出中文意見書,格式如附件,如非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者,請一併檢附電子檔。意見書除敘明意見或具體建議外,應詳細載明所提意見或具體建議之理由。所提意見有引述參考文獻者,請註明出處並附相關原文供參。各界提供之資料將以公開為原則,若提供之資料須保密者,亦請一併註明。

三、請於本(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 (e-mail)方式或其他方式提出中文意見書,如非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者,請一併檢附電子檔。為便於本會彙整,意見書請註明單位、姓名、職稱及連絡電話,以市面通用之文書處理軟體,並以附件格式(A4、字型大小14、標楷體格式),以Word 97或Word 2003相容軟體編輯。所提意見若有引述參考文獻者,亦請註明出處並附相關原文及中文翻譯。

電子郵件信箱:leolai@ncc.gov.tw

書面意見收受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承辦單位:綜合規劃處

聯絡人員:賴先生

聯絡電話:(02)3343-8126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如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公眾諮詢文件(含意見書及附件)
    • pdf檔案下載
  • 公眾諮詢文件(含意見書及附件)
    • odt檔案下載
  • 意見書
    • odt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