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推動村村有寬頻後,NCC進一步將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延伸至更偏遠地區,今年將指定中華電信公司於台北縣、桃園縣、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花蓮縣、嘉義縣、屏東縣、高雄縣及台東縣等10個縣境內42個部落(鄰)提供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而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村、茶山村及十字村等6個鄰由台灣固網公司擔任服務提供者,至於南投縣中寮鄉清水村及永福村之首開服務則請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期望帶動更多偏遠部落應用寬頻服務。
NCC於去年選定45個村由電信事業提供寬頻上網服務,已在同年12月15日全數建置完成,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第1個「村村有寬頻」的國家。繼去年村村有寬頻建置告一段落後,仍有部分偏遠地區民眾反映,因苦於電信業者線纜建置問題而無法使用網路服務,爲讓偏遠散居村民亦能運用寬頻網路的資源,拉近城市和偏鄉地區的數位落差。故NCC依據今(97)年2月29日修正發布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依不經濟地區之需要,於今日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指定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固網公司及中投有線電視公司於50個部落(鄰)提供寬頻上網普及服務。
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之統計資料,目前共847個部落(鄰),約計有200多個部落(鄰)尚無寬頻建設,NCC今年上半年先就上揭部落之住戶數量、上網需求、地方經濟發展、當地具開發性之景觀、文化特色、民宿旅遊資源等條件中篩選出合適的地點,作為優先建置對象。另為避免資源浪費,NCC將委託客觀中立團體就部落(鄰)需求、寬頻網路建置量如何分配、行政資源有關資訊教育及設備之投入等情形進行整體評估,規劃偏遠地區中、長期全面性寛頻普及作法,供電信普及服務提供者未來寬頻建設之年度實施計畫參考。
NCC考量偏遠地區因地形阻隔及住戶散居等特性,為降低佈建成本,將督促業者以無線微波或光纜等方式建置,並要求應有2M以上的寬頻品質,提供50個部落(鄰)居民上網、市話與公話等電信服務,預計總工程費用約7800萬,並在年底前達成全數建設完成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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