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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村村有寬頻專區

發布日期098/06/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村村有寬頻」與「部落(鄰)有寬頻」普及服務情形及實際效益 English Page

壹、背景說明

  本會秉持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之原則,推動通訊傳播普及服務陸續顯現其實施成效。

  依電信法第20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實施電信普及服務制度,其範圍含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不經濟公用電話服務及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數據通信接取服務外,95年12月修正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首度將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納入普及服務範圍,並增訂96年度得依不經濟地區之需求,於96年6月1日前指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於特定村里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且須於96年底前完成建設,以因應數位時代的來臨,消除資訊社會加速「數位落差」所造成的城鄉知識鴻溝,並促進弱勢權益保護及加速推動數據通信接取服務之普及近用。

  依前開修正之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96年6月1日前指定中華電信公司及台灣固網公司於46個村里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該2家業者已於97年2月前如期全數建置完成,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第1個「村村有寬頻」的國家。

  為強化我國偏遠地區數據寬頻網路之普及佈建與寬頻上網的運用,將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延伸至更偏遠之離島及部落等地區,本會持續督促電信業者建置提供偏遠地區數據寬頻上網服務,以維護偏遠地區民眾基本數據通信接取權益。爰97年2月再次修正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17條第3項為「主管機關得依不經濟地區之需要,於97年6月1日前指定既有經營者或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於特定村里提供97年度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以解決偏遠地區村里內散居各處的村民,仍無法運用寬頻網路的資源,拉近城鄉的數位差距問題;依前揭規定於97年6月2日指定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固網公司及中投有線電視公司於全國50個部落(鄰)提供寬頻上網建設。該3家業者已於97年12月13日前完成全部部落(鄰)之寬頻網路建設年度計畫。

貳、促進偏遠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服務之近用

  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完成後,後續尚須相關單位資源之挹注,諸如:資訊教育訓練及應用推廣、電腦軟、硬體、網站、網頁、部落格製作及維運等,始能提升偏遠地區居民使用通訊科技能力,享有寬頻建設所帶來之便利服務,以縮減城鄉數位落差。本會期許政府與業者等相關單位共同為偏遠地區盡一份棉薄之力,進而回饋社會;爰此,除將屆年限汰換之電腦主機107台及螢幕132台,轉捐贈予偏遠地區之相關單位外,亦鼓勵電信業者及志工團體共襄盛舉。業者除致力於偏遠地區寬頻網路建置外,就該區域亦推行相關配套措施,期使寬頻已到達區域之民眾,能持續善用寬頻網路提供之各種資源,以創造更高之執行效益。業者之措施列舉如下:

一、中華電信公司:

(一)辦理偏鄉地區縮短數位落差資訊教育訓練33場次。

(二)捐贈電腦設備436部。

(三)針對97年度計畫內國小以外經濟弱勢戶提供寬頻上網資費優惠。

二、台灣固網公司:

(一)免費為山美村、茶山村及十字村村民共舉辦4次資訊教育訓練課程,合計約150人/次。

(二)協助山美村、茶山村及十字村建置入口網站、民宿部落格、民宿線上訂房及農產品線上訂購機制,並免費提供網站空間及網站管理系統。

(三)提供寬頻上網資費優惠之措施。

(四)捐助電腦及作業軟體共75套。台灣大哥大及台灣固網同仁捐書約1,500冊,於山美村成立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山美社區網路圖書中心。

叁、宣導數據通信接取服務,舉辦寬頻開通啟用典禮

  本會97年督導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偏遠部落(鄰)建置數據寬頻網路,與中華電信公司等相關單位共舉辦下列5次寬頻開通啟用典禮及召開座談會廣為宣導寬頻上網服務之應用知識,並解決當地中、小學校、圖書館、教會及村民申裝或使用寬頻網路等問題,例如:業者以優惠價格提供服務,各單位或志工團體協助捐贈電腦及資訊教育訓練,改善當地行動電話、有線電視、無線電視及衛星通信訊號品質等問題,以促進通訊傳播普及近用。

一、97年7月22日舉行嘉義縣番路鄉草山村(1至3鄰)寬頻上網服務啟用典禮,中華電信公司負責執行該村寬頻網路建設,中繼傳輸係採用光纜技術,市話服務為既設銅纜,寬頻上網服務為光纜GeSW+ADSL架構,最大可提供之頻寬速率為8M/640K (best effort),下行最高傳輸速率介於2M~8M間。

二、97年11月7日舉行桃園縣復興鄉霞雲村佳志、志繼、金暖3個原住民部落寬頻上網服務啟用典禮,解決原住民部落無寬頻網路可用的問題,希望村民能透過寬頻網路e-learning學習泰雅族原住民語言,利用網路發展桃園縣復興鄉觀光旅遊、原住民文化,及促進農業發展增加村民就業機會,縮減都會區與偏遠地區資訊教育的落差。

三、97年11月28日舉行高雄縣桃源鄉高中村草水部落寬頻上網服務啟用典禮,中華電信公司可提供該部落約20戶的民眾申裝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最大寬頻上網速率為8Mbps /640Kbps。改善偏遠地區之基本通信服務及民眾對外通訊環境,希望村民能透過寬頻網路e-learning學習原住民語言,利用網路發展桃源鄉該等部落的觀光旅遊、原住民文化及促進農業發展,增加村民就業機會,縮減都會區與偏遠地區資訊教育的落差。

四、97年11月29日舉行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谷川部落寬頻上網服務啟用典禮,中華電信公司可提供該部落約50戶的民眾申裝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最大寬頻上網速率為8Mbps /640Kbps。改善偏遠地區之基本通信服務及民眾對外通訊環境,希望村民能透過寬頻網路e-learning學習原住民語言,利用網路發展霧台鄉該等部落的觀光旅遊、原住民文化及促進農業發展,增加村民就業機會,縮減都會區與偏遠地區資訊教育的落差。

五、97年12月19日於新竹縣五峰鄉桃山村白蘭部落舉行數據寬頻網路普及服務開通典禮。該部落寬頻網路之建設技術是以「光纜+DSLAM+WiFi」,且在97年11月13日完成建設。統計至98年1月10日(將近二個月的時間),白蘭部落之寬頻普及率從無提升至35.29%,使原住民部落也能享有與都會區相同的寬頻數據通信品質服務。透過寬頻資訊高速公路的開通,期能使寬頻引進來,讓原鄉走出去,並與世界接軌。

肆、推動村村與部落(鄰)有寬頻之實際效益

一、目前偏遠地區村里已至少有2Mbps/256k之上網速率,民眾可利用網路申辦政府開放之各項線上服務,所謂「多用網路少用馬路」,可免舟車勞頓之苦,節能減碳,並節省往返時間。

二、教育部配合行政院推動縮減數位落差,執行「創造偏鄉數位機會推動計畫」,於168個偏鄉地區鄉鎮(市)設置「數位機會中心」,以提供民眾自助使用電腦、網路相關設備或學童課後之數位應用學習照顧等。而本會結合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學校等單位,推動「村村有寬頻」及「部落(鄰)有寬頻」計畫,提供民眾更便利在家上網服務及改善收訊之環境,提升偏遠地區上網普及率及通信品質。

三、藉由本會委員及同仁實地訪查寬頻網路未達村里、舉辦座談會,除可深入瞭解當地居民對寬頻網路之需求、農特產品、觀光資源及文化特色外,亦可宣導本會之相關措施及作為,以利政策之執行並提昇本會正面形象。

四、使台灣成為「村村有寬頻」之先進國家

「村村有寬頻計畫」係「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數位台灣計畫」之分項,本計畫原預訂期程之目標值,為至97年全國村里寬頻覆蓋率可達99.6﹪;惟為積極消除寬頻數據接取服務之差距,本會乃將本計畫列為96年度之施政計畫,而96年度實際達成之寬頻覆蓋率為99.99﹪,已較原訂時程提前1年達成;另屏東縣好茶村因颱風不可抗力事由展延至97年2月底完工,故97年村村有寬頻覆蓋率已達100﹪,並至少提供2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使台灣成為「村村有寬頻」之先進國家。

五、96年度推動偏遠地區46個村里寬頻接取網路建置後,可獲下列效益:

(一)縮減偏遠地區資訊教育的落差。

(二)解決年輕學子在學校有網路可用,回到家卻無法上網的問題。

(三)發展生態旅遊及促進農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年輕村民回鄉服務。

(四)利用網路行銷,介紹部落的文化、語言、美食特色、人文景觀、手工藝品、觀光資源、民宿及農產品等,發展部落經濟,與世界接軌。

(五)四網合一(Quadruple Play)或多網合一(Multiple Play) -同時解決部落市話、公用電話、寬頻上網、多頻道視訊(MOD)服務以及行動通信服務。

(六)偏鄉上網速率在1年內提高12倍(由撥接56kbps或超距供裝256kbps提升至2Mbps)。

(七)e-learning:推廣網路學習原住民語言及遠距教學。

(八)與政府網站相聯結及使用即時通信工具(E-mail或MSN),增進偏遠地區行政效率。

(九)原住民部落因寬頻網路普及,使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認證,平均提升1級分。

六、辦理座談會時宣導通訊傳播服務申訴3層管道:民眾可先向通訊傳播業者申訴,3至7天未處理好;可向本會北、中、南區監理處申訴,如再3至7天未處理好;可直接向本會委員申訴,以利解決民眾通訊傳播服務之問題。

七、藉由會計作業程序手冊訂定及全服務長期增支成本觀念之規範,使普及服務分攤者之負擔更臻合理,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之資源更能做有效率之運用。

八、96年度「村村有寬頻計畫」之推動及實施成功模式,可做為爾後將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延伸至更偏遠之離島及部落(鄰)等地區之基礎,並續以促進弱勢權益保護並加速推動數據通信接取服務之普及近用。

九、受指定之業者因地制宜利用有線光纖或無線網路技術克服各種障礙,陸續完成建設,而普及服務分攤者亦於追求企業營運利潤之餘,挹注電信普及服務基金,使電信普及服務基金之制度得以正常運作,相關關懷弱勢權益之政策得以推行;政府善盡督導建設之進行,企業則克盡社會責任之理念,在政府和民營電信事業之努力之下,共同為台灣偏遠社區、部落及產業發展貢獻心力,希望戮力完成「村村有寬頻,城鄉無差距;部落(鄰)有寬頻,城鄉零距離」之願景目標。

十、96年度辦理「推動偏遠地區弱勢族群使用寬頻通信服務輔導計畫」,將96年度指定建置之46個偏遠地區村里,亦納入訓練計畫之實施區域範圍內,針對偏遠地區使用寬頻通信服務進行深耕計畫,期使當地村民藉由電腦訓練課程之學習,運用網際網路將該社區文化、觀光資源、農產品或手工藝品之特色對外推展,並獲取教育、農業、健康、環保等知識,以促進社區e化之發展,該訓練計畫自96年9月下旬陸續於11個縣市開課,並於同年12月16日完成所有訓練課程,共計開辦27班(每班課程12小時,2日結訓),總培訓人數達255人。

十一、我國於97年3月APEC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第37次會議發表「村村有寬頻」先進計畫之成果,藉以宣傳我國的努力及成就。

十二、本項計畫可將經驗及成效分享至有需要我們協助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