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許可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聯維、寶福及南國等系統經營者涉及第52頻位替補華視新聞資訊台之申請-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10年3月31日第957次委員會議決議,許可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聯維、寶福及南國等系統經營者頻道變更涉第52頻位替補華視新聞資訊台案。
NCC說明,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與南國有線電視,係以新增頻道方式,將「華視新聞資訊台」新增至第52頻位;聯維、寶福系統則是將「華視新聞資訊台」,由第130頻位移頻至第52頻位,並由免費頻道改為基本頻道。
NCC表示,本案經110年3月10日第954次委員會邀請申請人吉隆等12家系統經營者上層母公司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人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到會陳述,並由利害關係人說明自身財務規劃、人力配置、自律內控機制,以及與公視基金會對於公廣集團資源安排等部分進行說明,復於今日第957次委員會審議,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規定,綜合考量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面向,並參酌地方政府意見後予以許可。
NCC說明, NCC希望藉由華視新聞資訊台入替第52頻位,增加新聞區塊之頻道內容多樣性,提供消費者多元收視選擇,帶動市場良性競爭與維護消費者權益;該會期許「華視新聞資訊台」達到公共服務之使命。
NCC表示,因涉頻道異動,該會已要求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聯維、寶福及南國等系統經營者應依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定型化契約等相關規定,於頻道異動前5日以書面或連續5日於該頻道跑馬5日讓訂戶知悉,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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