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核發行動寬頻(4G)執照 民眾生活更便利-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30)日第589次委員會議,通過核發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等3家電信業者行動寬頻業務特許執照,相關服務最快可於今年上半年上路,消費者將可享受多元優質及更精采的行動通信服務,我國正式進入「動經濟」新紀元。
NCC指出,為儘速提供國人高速行動寬頻服務,此次4G得標業者莫不積極進行網路建設,NCC亦配合加速進行審驗及核發執照等相關作業流程。本案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等3家電信業者,於完成網路建設並辦妥系統審驗等各項事宜,分別在23日及24日提出核發特許執照申請,並於今日通過委員會議審議,核發特許執照,本次作業自競價完成日(102年10月30日)起至核發特許執照止,僅歷時6個月。NCC表示,依規定4G業者於取得特許執照後,最晚應於6個月內營運,本次3家電信業者於取得特許執照後,可望提早營運,只要準備完畢,最快有機會於今年上半年提供消費者4G服務。
鑒於3家電信公司初期提出4G資費以「簡單多元豐富」、「以量計價」及「公平使用」等設計原則,提供低、中、高等費率方案,滿足不同用量及不同使用行為需求,以爭取消費者青睞。NCC將要求資訊充分揭露,維護消費者選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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