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澄清服貿協議開放的第二類電信3項特殊業務,並無涉及網際網路交換服務-歷史資料
針對4月9日交通大學服貿校園座談會,學者誤認我國此次服貿擬開放之3項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包括網際網路交換(Internet Exchange, 簡稱IX)服務,因而憂慮民眾隱私、企業資安與國家安全受到威脅。NCC強調,服貿協議開放的第二類電信3項特殊業務服務不包括IX服務,不會造成學者聲稱的資安、國安疑慮。
事實上,非但IX不包含於此次開放之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98年6月我國公告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本會受理其中11項業務亦不包含網際網路接取服務(IASP: Internet Access Service Provider),IX服務是包含於IASP業務項目。
IX之功能是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例如HiNet、Sonet、TFN、NCIC等)間之網際網路訊務交換服務。
本次服貿協議我國開放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中的3項服務:「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其與第二類電信一般業務之區別在於前者可租用國際電路提供用戶連至國際的通信服務,提供給指定用戶(Closed User Group)的通信服務。
政府向來重視國安及資安,NCC持續與產業界及學界合作,針對任何可能的資安風險在開放前全力作做好縝密的事前預防,並已有完善的監管配套措施。
NCC隨時針對外界的疑慮發布澄清說明新聞,已於官方網站規劃服貿電信服務開放專區,並於103年4月8日舉辦公開說明會,也已陸續至各大學進行宣導活動,解釋各界的疑惑。相關新聞稿、開放業務說明簡報、Q&A等參考文件,歡迎上NCC網站「兩岸服貿協議-電信服務業專區」查詢:https://www.ncc.gov.tw/chinese/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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