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主旨:預告「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第八項。
三、「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行政透明專區」選項下「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專區」網頁。
四、本會訂於105年3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在濟南路辦公室7樓(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4號7樓)召開「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公開說明會。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05年2月23日前填具意見書,以電子郵件寄至本會NCC4002@ncc.gov.tw信箱,或傳真02-23433938(江小姐收),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二)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電話:02-33438132、3343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