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541016020號
附件:
廢止「電信業及傳播業受理當事人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收費標準」。
主任委員 石 世 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