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會續行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擔任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通傳基礎字第10663015251號
主旨:公告本會續行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擔任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事宜。
依據:
一、電信法第38條第8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本會續行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擔任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審查及完工審驗等業務,委託期間自106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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