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資通訊、傳播科技演進及網路IP(Internet Protocol)化與寬頻化的發展趨勢,通訊、傳播及網際網路,在服務、網路、平臺、終端及內容等面向出現匯流現象。
為因應技術進步形成的匯流趨勢,產業紛朝向跨業、跨境發展,各國通訊傳播法制也紛紛由依業別垂直分流的高密度管制,導向水平層級化的一般規範,並以競爭、多元、彈性為依歸。
通傳會經過長久的努力,以及產、官、學各界襄助下,已於104年底擬具完竣「電子通訊傳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及「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等五法草案。該五法典於本(105)年5月5日通過行政院審查,並於6日送立法院審議。
另一方面,在面對通傳服務跨業、跨境等變化,政府相關機關的職能調整及提升,與通訊傳播法制革新息息相關。爰於匯流五法草案中,主管機關分別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或「行政院指定機關」擔任,並期於通訊傳播法制革新時,使政府相關組織與職能同步合理調整,能善用行政組織彈性提升整體施政效能,正面迎向未來數位匯流環境的多元挑戰。
值此資訊、通訊及傳播產業邁入挑戰之際,通傳會特別舉辦本次「通訊傳播匯流五法研討會」,以「活化競爭的通訊傳播市場新規範架構」、「誘發創新的彈性化頻譜管理新機制」及「全球化OTT浪潮下,跨境及跨域治理挑戰」為主軸,期能凸顯並闡明通傳匯流法制革新的整體理念。也誠摯地邀請您參加本次研討會,開啟產、官、學界有關通傳匯流五部法典廣泛而深入的對話,共同迎向產業創新多元及政府智慧管理的數位匯流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