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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施政績效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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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傳播內容申訴機制

內容:民眾申訴制度為建構完整監理政策之重要一環,為廣納社會不同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廣電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本會自98年1月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受理視聽眾申訴意見,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並於每季及年度定期公布傳播內容申訴報告,呈現民眾申訴傳播內容之情形,及核處違反廣電相關法規之事業紀錄。另外,為營造媒體積極自律問責之政策規管環境,本會精進傳播申訴機制,革新受理申訴流程,自106年12月11日起可依民眾意願立即主動將部分案件轉予業者處理,提升處理效率,期申訴網朝向「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之目標邁進。


有關網際網路申訴部分,係由本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召集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成立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以下簡稱iWIN)受理民眾申訴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103年1月1日以前受理民眾申訴之「WIN網路單e窗口」於是日納入iWIN維運),以解決民眾對網路內容產生疑義時投訴無門,或投訴到非其管轄的單位等情形。iWIN接獲網路內容申訴案件後,均依案件性質轉請國外相關業者或民間團體、國內權責單位處理,或轉國內相關業者依其與使用者所訂之條款自行檢視,相關申訴統計可於該機構網站查詢。iWIN的電話熱線(02-25775118)亦於104年也擴大受理成人網路霸凌案件。

 

績效:民眾於「傳播內容申訴網」等管道反映112年度第1廣電媒體之申訴件數共243件,其中申訴電視的案件有214件(88.07%),申訴廣播的案件則有29件(11.93%)。至於民眾申訴不妥類型方面,112年第1季前五大項依序為「違反事實查證、內容不實」、「針對整體傳播環境提供個人想法」、「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及「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共計139件,占總申訴件數的57.21%

112年度第1季民眾申訴不妥類別分析

項目

件數

百分比

內容

違反事實查證

38 15.64%

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提供個人想法

30

12.35%

妨害公序良俗

25

10.29%

節目與廣告未區分¹

24 9.88%

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

22

9.05%

妨害兒少身心健康

13 5.35%

本會業務建議

11 4.53%

違反公平原則

9 3.71%

廣告違規(含排播時段、長度、超秒、插播次數及內容)

8 3.29%

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

7 2.88%

針對整體傳播環境提供個人想法

7 2.88%

 法規/資訊查詢 

4 1.65%

節目分級不妥

3 1.23%

歧視問題

3 1.23%

廣告內容或排播不妥(包含食品、藥品、化粧品等廣告誇大不實)

2 0.82%

針對特定電臺/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2 0.82%

違規揭露個人資料

2 0.82%

節目規畫/製作/排播(含重播)等問題

1 0.41%

小計

211

86.83%
營運

聲音、畫面及訊號之技術問題

16 6.58%

業者公開揭露資訊問題

4 1.65%

客戶服務問題

4 1.65%

指定用途電臺語言比例未符規定

2 0.82%

其他營運事項問題

6 2.47%

小計

32

13.17%

總計

243

100.00%

1. 包含電視「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廣播「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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