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主要資費項目、調整係數數值及實施年度期間」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11240003250號
主旨:預告訂定「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主要資費項目、調整係數數值及實施年度期間」。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
三、「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主要資費項目、調整係數數值及實施年度期間」草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以上各特定電信服務市場價格調整係數,前經本會109年3月5日通傳綜規字第10940004860號公告周知,辦理過程已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本次配合電信管理法施行,本會依同法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授權訂定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項及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主要資費項目、調整係數及實施年度期間,調整係數數值不變,爰預告期間以14日計。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電話:02-33438126。
(四)傳真:02-23433938。
(五)電子郵件:Leolai@n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