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補充本會99年1月29日通傳企字第09940003500號公告事項一」草案。
主旨:預告「補充本會99年1月29日通傳企字第09940003500號公告事項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本會101年3月26日第473次委員會議決議。
三、「補充本會99年1月29日通傳企字第09940003500號公告事項一」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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