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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電信服務資費管制監理案

發布日期106/04/1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12)日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調降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業務零售批發價及國內數據電路、網際網路雙方互連批發價業務資費案,並回溯自106年4月1日起實施,落實回饋消費者、增進網際網路及數位創新服務之蓬勃發展,並有助國際評比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12)日第743次委員會議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調降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業務零售批發價及國內數據電路、網際網路雙方互連批發價業務資費案,依此新方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將調降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降幅約5.01%~5.21%(依拉氏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之調降幅度約為5.14%)、光世代電路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3.81%~4.02%、國內數據電路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3.7750%~3.8546%、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由314元/Mbps降至170元/Mbps降幅約45.8598%,並回溯自106年4月1日起實施。

  NCC指出,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相當於價格調降新臺幣16元至26元,預估受惠用戶數約338萬戶,全體用戶一年受惠金額約新臺幣8億9,257萬元(7,438萬/月),各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調降項目及資費如附表一。另本次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經調整大量租用優惠折扣及調整免費多方互連頻寬(Public Peering)後由314元/Mbps降至170元/Mbps,相當於價格調降144元/Mbps,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資費新舊費率如附表二。

  NCC表示,依NCC 106年3月8日通傳綜規字第10640005280號公告的固定通信業務適用資費調整係數(X值)市內網路業務為3.19%、批發價之業務為5.1749%,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106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為1.40%,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市內網路業務調降幅度依拉氏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至少應達1.79%【(△CPI-X)的絕對值】、批發價之業務調降幅度至少應達3.7749%。本次資費調整之新費率將適用至107年3月31日止,屆期之前NCC將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及固定通信業務適用資費調整係數(X值)續行調整。

  NCC強調,本次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的大幅調降,係參考國際水準Telegeography亞太地區每M費率做調降,同步取消依租用Private Peering頻寬三分之一提供免費Public Peering頻寬,以符合國際互聯慣例,因而能增進國內Private Peering訂價在國際評比之排名及帶動各項電信與資通訊業務,且各ISP之Peering費用之降幅亦較X值降幅高,讓電信或資訊業者皆得以租用更便宜電路及互連頻寬,組合各種數位經濟服務,活絡產業的創意發展,讓消費者有更多元多樣創新服務的選擇。

  此外,為維持小ISP業者權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也表示將提供進駐TWIX(Taiwan Internet Exchange)之每家業者100Mbps免費Public Peering頻寬,以促進網際網路發展,扶植國內新進小ISP或新創公司,使台灣能擁有良好網網相連的環境,在導引訊務量大的業者應回歸市場機制,調控其使用免費Public Peering頻寬,維持其提供消費者上網服務連網品質的同時,並保障小ISP或新創公司Public Peering頻寬使用權益。未來將持續督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每年亞太地區互連費率調整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費率,除可提升國際評比外,並有助於促進數位匯流發展、增加頻寬使用率,進而使得台灣網際網路服務更加蓬勃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NCC表示,這次固定通信業務光世代電路資費調降是以中間價格調降為重點,希望透過中間批發價格調降,引導零售價格的下降,除了可鼓勵電信業者持續投入光纖布建鼓勵用戶裝接外,政府並藉由經濟誘因,引導現行使用低速率ADSL寬頻上網用戶,升級至高速率光纖寬頻上網服務,以因應數位經濟所需之高速寬頻服務,更希望也能帶動使用中間批發價格的數位經濟應用服務提供者的各種創新與競爭,讓全體國民享有質優價廉、多元選擇及創新的各種數位經濟服務,創造民眾與業者雙贏局面。

  NCC也提醒,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應以網頁公告等明顯方式,完整揭露費率調整內容,使用戶能簡明迅速地瞭解所適用方案的調降情形,以落實業者回饋消費者的美意。

連絡人:副處長 梁溫馨

電    話:(02)3343-8302

行動電話:0933-44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