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電信管理法第20條第6項規定,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應依主管機關公告之格式,每月製作爭議案件處理報告書,並公告之。
自111年8月1日起,爭議案件處理報告書由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製作並公告,詳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eb.tcmc.tw/news/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