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以前有線電視100%全面數位化彈性資費管理規劃方案」意見徵詢
為鼓勵106年前即達成100%全面數位化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本會規劃在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600元的規定下,逐步彈性調整核定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的管制,並依有廣法第51條規定,由地方政府費率委員會參考5大基本原則:訂戶實質選擇權、創新服務、資訊透明揭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地方公共服務,以及業者達成實績,核准業者所申報之收視費用。詳細規劃草案,請參考附件意見諮詢文件。
請於103年4月23日至103年5月2日期間,至本會網站「資訊櫥窗->重要議題->有線電視收費規劃專區->(網址: https://www.ncc.gov.tw/)或於快速服務區/有線電視收費規劃專區,點選進入徵詢網頁。
本次網路公開意見徵詢機制採用「實名制」,即提供意見之自然人或法人,須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系統後始得提供意見。所提意見若有引述參考文獻者,請註明出處並附具相關原文。各界提供之資料將以公開為原則,若所提供之資料需要保密,請一併註明。
本案連絡人:
綜合規劃處許專員
電話:02-3343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