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澄清:臺灣「電子防疫服務平臺」為國人自主開發,未與外國合作,且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請勿誤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近來國外報導以色列總理表示利用手機做電子科技防疫之作法,已在臺灣呈現顯著成效,並指出國際上僅少數國家具此應用能力;其後國內坊間部分人士誤解外電原文,誤傳該平臺係利用以色列技術。NCC特此澄清,該平臺是由中華電信公司自主開發完成,並未與他國合作。
NCC說明,部分民眾擔心該電子防疫服務平臺之運用,與當事人之隱私保護疑似有所衝突一節,經查該平臺之使用為當前防疫措施之必要一環,「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此兩法相關條文已明文賦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得為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爰本平臺之運用並無違反個人資料或隱私保護之問題。
NCC進一步說明,本電子防疫服務平臺,係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疾管署及NCC共同規劃,責請中華電信公司於2月初完成開發上線,經持續優化,已將五大電信業者居家隔離或檢疫之用戶整合納入。目前依據疾管署疫情防治作業,會將確診者身邊潛在對象或入境者,列入為需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名單,經由衛政與民政單位確認應管理個案之自有手機或防疫專用手機(適用外籍人士或無手機民眾)及居家地址後,將相關資料傳遞給五大電信業者進行定時回報個案位置(手機定位紀錄)作業,並於需要受管理者脫離一定範圍時,由五大電信業者進行告警簡訊通報,告警簡訊會同步發送給個案、衛政、民政與警政單位處理。
NCC強調,近來國際上對我國防疫成效迭加肯定盛讚,這是政府各機關與民間共同協力合作之結果。在防控疫情後續階段中,NCC將持續積極督導通訊傳播業者通力配合政府抗疫措施,共同攜手保障全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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