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所衍生各種問題,民主法治國家多透過網路治理精神,督促業者自律先行;至如涉及違法,則依個案性質不同,分由各該法令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當您在網路上發現不妥(或非法)內容或其他侵害法益之行為,建議:
一、優先向網路平臺業者反映,以獲得較為直接的回應:
大型網路平臺多訂有使用者條款(社群守則)等自律規定,受理民眾檢舉後,如已違反其自律規範,將移除爭議內容、帳號停權或其他相應處置方式。建議您優先向刊登不妥內容之網路平臺反映意見,以獲得較為直接的回應。
Facebook中內容不妥之貼文,可點擊其右上方的「檢舉貼文」向平臺舉報;如認YouTube影音內容違反該平臺社群規範,可於該則影片下方點擊「 ...」圖示檢舉。
二、發現違法情事,可向相關部會檢舉,由權責機關依法處理:
任何人於網路上發布內容及使用網路行為,應符合我國既有法令規定。如您發現違法情事,除向網路平臺業者反映,亦可依照政府對網際網路管理分工,向各該法令主管機關或政府委託之單位檢舉。例如冒用、盜用帳號、網路詐欺、網路色情等涉及刑事責任行為,請向內政部警政署檢舉;發現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網路內容,可向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
附註:更多網路平臺業者檢舉(聯繫)方式,請參閱下方連結;政府機關對網路議題之管理分工詳如附件。
☞向網路平臺申訴之管道
☞向政府機關申訴之管道
☞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基本規範及分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