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與通傳各法相輔相成,並無衝突-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1)日召開委員會議,通過針對「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檢視與其他通傳法制之競合關係報告,並酌修今年2月所報院草案部分內容。
NCC說,在今年2月將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今年3月15日來函要求NCC釐清並通盤考量本草案與匯流各法可能之法律競合關係後,另行檢討立法事宜與期程。
NCC隨即召開「媒體壟斷防制專法」工作小組,針對本草案與匯流各法間的法制關係進行通盤檢討,經確認本草案與現行NCC主管的各項法律,及目前在立法院完成一讀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及「電信管理法」(草案),彼此相輔相成,並無衝突的疑慮。
為因應近期通傳產業環境的變化及監理上的需求,NCC也小幅修正了報院的草案,再強化維護媒體新聞專業自主之設計,不受投資者等外力介入,以提升整體新聞製播品質。
NCC強調,本草案除了消極防弊,更要積極興利,希望透過強化新聞媒體投資概況及廣告收入來源之資訊揭露措施,持續提升新聞品質並增加媒體多元與多樣性,進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與新聞專業自主。
NCC最後表示,本草案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再依法制作業程序盡速報請行政院審查後,再由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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