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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發佈單位:中區監理處
  • 類別
    • 通訊業務 > 電信工程業務申辦 >
  • 服務內容
    • 申辦須知:
      一、經營電信工程業,應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經審查符合者發給登記執照並應依工業團體法加入相關同業公會,始得營業。

      二、登記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經營者,應於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其有效期間自原登記執照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三、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獨資商號或企業社之商業證明文件須向縣市政府申請商業登記抄本。

      五、繳費管道:臨櫃繳納、郵局匯票
  • 申辦資格
    • 一、 應聘人員應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
      (一) 甲級:資本額一千萬元以上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或甲級通信技術(電信線路)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2.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3.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2人)。
      (二) 乙級:資本額二百萬元以上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2.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三) 丙級:資本額五十萬元以上(以下之一至少1人)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
      2. 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
      3. 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 申辦流程
    • 依公司登記所在地決定送件(北、中、南)區處,申請者具函檢附申辦文件,向所轄監理處辦理。
  • 應備物品
    • 一、 新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含資本額)
      3.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
      6.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二、 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異動換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行號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負責人如有變更須檢附)
      3.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
      4.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5.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6.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7. 原登記執照影本。
      8.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三、 申辦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屆期換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含資本額)
      3. 原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4. 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5.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6.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7.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8.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 作業天數
    • 臨櫃辦理:隨到隨辦
      郵寄書面審核:7日曆天
  • 聯絡窗口
    • 連絡地址:
        北區監理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轄區:基隆、臺北、新北、桃園、宜蘭、花蓮、馬祖) 。
        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3樓(轄區: 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 。
        南區監理處地址: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A棟4樓(轄區: 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金門、東沙島、太平島)。
      連絡電話:
        北區監理處(02)33438922
        中區監理處(04)22500240
        南區監理處(07)8599255
  • 備註
  • 承辦單位
    • 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
  • 表單下載
      • 填寫範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範本)
        • odt檔案下載
      • 填寫範例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範本)
        • odt檔案下載
      • 空白表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 odt檔案下載
      • 空白表格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
        • odt檔案下載
      • 流程說明新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流程
        • pdf檔案下載
      • 流程說明申請電信工程業_異動換照流程
        • pdf檔案下載
      • 流程說明申請電信工程業_屆期換照流程
        • pdf檔案下載
      • 其  它領照收據
        • pdf檔案下載
  • 類別
    • 通訊業務 > 電信工程業務申辦 >
  • 服務內容
    • 申辦須知:
      一、經營電信工程業,應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經審查符合者發給登記執照並應依工業團體法加入相關同業公會,始得營業。

      二、登記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經營者,應於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其有效期間自原登記執照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三、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獨資商號或企業社之商業證明文件須向縣市政府申請商業登記抄本。

      五、繳費管道:臨櫃繳納、郵局匯票
  • 申辦資格
    • 一、 應聘人員應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
      (一) 甲級:資本額一千萬元以上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或甲級通信技術(電信線路)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2.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3.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2人)。
      (二) 乙級:資本額二百萬元以上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2.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至少1人)。
      (三) 丙級:資本額五十萬元以上(以下之一至少1人)
      1. 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
      2. 丙級以上通信技術(電信線路)或丙級以上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
      3. 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 申辦流程
    • 依公司登記所在地決定送件(北、中、南)區處,申請者具函檢附申辦文件,向所轄監理處辦理。
  • 應備物品
    • 一、 新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含資本額)
      3.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
      6.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二、 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異動換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行號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負責人如有變更須檢附)
      3.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
      4.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5.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6.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7. 原登記執照影本。
      8.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三、 申辦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屆期換照應備文件
      1.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己登記電信工程業)。(含資本額)
      3. 原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4. 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5. 費用900元(備註:若以郵政匯票方式繳納費用,受款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6. 應聘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10、11、12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7. 應聘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8. 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受雇人員如有變更須檢附)

      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影本應蓋公司或商號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 作業天數
    • 臨櫃辦理:隨到隨辦
      郵寄書面審核:7日曆天
  • 聯絡窗口
    • 連絡地址:
        北區監理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轄區:基隆、臺北、新北、桃園、宜蘭、花蓮、馬祖) 。
        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3樓(轄區: 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 。
        南區監理處地址: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A棟4樓(轄區: 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金門、東沙島、太平島)。
      連絡電話:
        北區監理處(02)33438922
        中區監理處(04)22500240
        南區監理處(07)8599255
  • 備註
  • 承辦單位
    • 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
  • 表單下載
      • 填寫範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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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寫範例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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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白表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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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白表格應聘人員受僱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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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說明新申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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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說明申請電信工程業_異動換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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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說明申請電信工程業_屆期換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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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  它領照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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