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

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發佈單位:北區監理處
  • 類別
    • 管制射頻器材業務 > 進口核准 >
  • 服務內容
    • 1.法源依據:電信管理法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2.申辦內容: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發給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始得輸入
      3.進口核准證規費:每證新臺幣600元整
  • 申辦資格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
  • 申辦流程
    • 申請人檢具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應備申請文件,臨櫃遞送申請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可核發進口核准證。
  • 應備物品
    • 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辦應備文件(核發依下列8種進口用途):
      1. 進口供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或業餘無線電機設置使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型錄、規格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4)網路設置計畫核准文件、電臺設置核准文件、電臺架設許可證或其他電信網路專案核准文件。

      2. 進口供販賣用之外國船舶或外銷船舶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型錄、規格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4)外國船籍證書、買賣契約書或專案核准文件。

      3. 進口供研發、測試或展示用之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專案核准文件。
      (4)切結書(附表三之一)。

      4. 非國內製造復(退)運進口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型錄、規格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4)原出口報單。(出口報關證明聯第五聯)

      5. 進口供審驗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型錄、規格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4)切結書(附表三之一)。

      6. 進口供加工、維修或組裝後專供輸出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型錄、規格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4)切結書(附表三之一)。

      7. 進口供自用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二部以內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型錄、規格資料或證明文件。
      (4)切結書(附表三之一)。

      8.進口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進口核准證申請書。
      (2)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證明文件。
      (3)專案核准文件。

      *補發申請:進口核准證遺失時,請依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向本會申請補發
  • 作業天數
    • 隨到隨辦
  • 聯絡窗口
    • 1.北區監理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4號,連絡電話:(02)33438952
      2.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連絡電話:(04)22500210
      3.南區監理處地址: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連絡電話:(07)8599216
  • 備註
    • *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級:
      一、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供設置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或業餘無線電臺所需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二、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前款規定以外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補發申請:進口核准證遺失時,請依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向本會申請補發
  • 承辦單位
    • 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
  • 表單下載
      • 空白表格申請書
        • word檔案下載
        • pdf檔案下載
        • odt檔案下載
      • 空白表格切結書
        • word檔案下載
        • pdf檔案下載
        • odt檔案下載
      • 空白表格委任書
        • word檔案下載
        • pdf檔案下載
        • odt檔案下載
      • 流程說明流程圖
        • word檔案下載
        • pdf檔案下載
        • odt檔案下載
      • 應備文件應備文件明細表
        • word檔案下載
        • pdf檔案下載
        • odt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