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全通訊傳播環境及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集大型網路平臺、通訊軟體、社群媒體、媒觀、記者協會及第三方公民團體,分享網路爭議訊息相關機制,與會代表皆反對以立法方式管制並支持多方協力及媒體素養提升等方式共同推動健全傳播環境,始得以創造值得信賴及健康的數位環境
在健全通訊傳播環境及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持續關注網路不實或爭議訊息之影響與發展,包括建立公(政府各部會)私(平台業者、網路社群、第三方及公民團體等)協力參與機制。為進一步讓各界分享及彼此了解相關作為,NCC於今(29)日召開分享會議,由詹主任委員婷怡主持,陳委員耀祥、郭委員文忠及何委員吉森亦共同參加,與會代表大多支持政府不以立法方式管制的立場,而認為應強化業者自律作為、記者培力、全民媒體識讀教育與素養提升,並透過公民團體的他律監督,多方協力共同推動網路訊息事實查核機制,始得以創造值得信賴及健康的數位環境。
觀察國際民主國家的作法,為避免不實或爭議訊息散布可能對社會甚至國家安全造成的傷害,均以主動發布訊息、確實查證、提升媒體素養、及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治理模式進行處理;例如:2018年1月,歐盟執委會成立了高階專家工作小組(high-level group of experts ,HLEG) 針對假新聞與不實或爭議訊息引發的問題向執委會提出建言 (A 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 to disinformation:Report of the High-Level Expert Group on Fake news and Disinformation),並對歐盟政策制定提供建議。歐洲聯盟及其成員國處理不實訊息的原則應在「歐盟基本權利憲章」保障言論自由的框架內,維護公民不受公共權力和國家干涉的情況下得以接受、傳遞訊息和思想的權利。基於此HLEG認為應該清楚地建立一套透明的多方利益關係者參與原則,最好是由多方利益關係團體合作推動,最大限度減少法律監管干預,並且避免泛政治化的取締與審查制度。
NCC去(106)年即以相關國際經驗建議前述相關處理原則,邀請相關大型網路平臺、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等業者、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舉辦兩場分享會議,建立溝通互動平臺。政府各部門也已設置闢謠專區等政府重大資訊發布窗口,並以公開、快速和結構化三原則設置問答集,有利第三方查證平臺快速自動接取,即時澄清網路不實謠言,提供正確訊息;今年起,為協助新聞媒體事實查證工作,行政院發言人室於行政院官網已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https://www.ey.gov.tw/Page/E50E2BDC64D31A2B)主動登載與推播與重大事件有關之即時正確訊息,以利媒體查證。
臉書出席代表表示,去年Facebook Journalism Project,在臺灣與公民團體合作推播「不實報導的辨認訣竅」提示機制,臺灣列為臉書全球首發提示機制12國之一;另臉書也邀請我國公民團體參與國際媒體素養教育訓練工作坊及座談會,並贊助臺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展開網路媒體可信度評價研究。今年特別與媒觀合作,是臉書在台灣合作的第一個 Facebook Journalism Project。藉由多方參與,結合新聞內容提供者、教育者、出版業者等共同努力,讓生態系統得以健全。並輔以加強系統偵測功能、簡化用戶檢舉程序、與公民團體合作第三方查核機制、提供不同角度訊息,降低爭議訊息的流通。另針對內容農場若出現大量爭議訊息,則會透過刪除頁面、給予警告,或取消藍勾勾,希望使用者在臉書的時間都是有意義的,而非被動消費新聞。
Google代表表示,Google透過使用演算法的精進,讓具權威的內容提高排序,並進行源頭管理,刪除虛假新聞及不當廣告,藉由切斷金流,減少不實訊息傳遞,並積極的支持新聞記者培訓及強化使用者對新科技的技術,特別在今年3月公布將針對全球新聞媒體,於未來3年半投資3億美金,提升新聞工作者的數位技能。Google新聞實驗室 (Google News Lab)去年則在臺灣首度推出實體訓練活動,分享「人工智慧在新聞編輯室的應用」、「打擊假新聞和事實查核」等實用主題,協助新聞從業人員和傳播學院師生面對數位時代的挑戰。
媒觀出席代表說明,媒觀與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合作成立臺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過程、組成及運作情形;另g0v零時政府代表則說明「真的假的-轉傳訊息查證」APP,透過群眾協力方式,提供更多元的管道讓民眾查詢及協作,亦為增加民眾提升媒體素養的管道。由此可知臺灣各界對網路爭議訊息處理作為的關心及重視,並逐步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詹主委婷怡表示,支持一個自由、開放的網路環境,政府絕對不會透過立法方式管制資訊流通,但各界不應忽視網際網路時代不實訊息傳遞可能造成的社會安全及國家安全議題,應透過多方合作建立完整的生態系統,藉由個人、產業、公民團體與相關政府部門相互協力,於兼顧產業發展所需與保障消費者權益及言論自由,強化內控機制,緩減爭議訊息流通,提升數位環境的信賴度,促進數位經濟及網路社會發展。
相關大型網路平臺、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等業者、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及行政機關代表參加分享會議
相關大型網路平臺、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等業者、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及行政機關代表參加分享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