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出席「2018年資料經濟新紀元-通傳資料加值應用之法制展望研討會」開幕致詞強調,寬頻環境結合技術創新,需以Trust-based 為基礎,才能讓通傳產業的創新加值應用服務備具深厚的基石
本會詹婷怡主任委員受邀參加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於107年9月20日在集思交通部會議中心舉行之「2018年資料經濟新紀元-通傳資料加值應用之法制展望研討會」,本次研討會共有3場次,議題分別為「資料經濟時代下通訊傳播資料加值應用之需求與困境」、「通訊傳播資料經濟發展之法制發展與因應之道-以GDPR與ePrivacy Regulation草案發展為核心」與「他山之石—國際應用案例之介紹與我國之借鏡」,會中邀請多位專家、學者到場剖析現今通訊業者發展資料加值服務的現況與挑戰外,並對於美、日、英國及歐盟等先進國家(地區)因個資主管機關、個資法制的不同而影響後續政策與策略之比較分析,透過和參與貴賓專業意見的互動,並協助產業界消弭於再利用開放資料時所遭遇之法制疑問,促進資料之流通與加值應用,實現資料經濟。
詹婷怡主任委員表示,我們可以從國際組織、協會陸續對於5G、物聯網或AI趨勢所發表的相關建議報告了解到,在技術、服務發展的同時更應該關注以下面向,包括:(一)提升資料利用的透明度,建立資料當事人的信賴與信任。(二)企業建構完善的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機制,強化資料利用之權利及責任關係的認知,以促成資料的合理有效運用。(三)為系統及使用者建議完善的保護機制,包括網路安全及智慧裝置的資安防護。(四)重視產品安全性,在設計階段融入安全性考量。(五)避免因資料分析產生新的歧視(discrimination)風險。
邁入資料經濟時代,詹主委強調從建立資料當事人對個人資料使用的自主意識著手,進而透過蒐集、處理及利用程序的透明、隱私設計(privacy by design)等法遵機制的建立,提升資料當事人對於資料處理再利用的信賴,才能讓通傳產業的創新加值應用服務有一深厚的基石。本會就所監理產業,將持續結合政府、產業及社會各層面,與各界共同持續完備通訊傳播產業個資保護及加值資料應用之法制政策與法遵落實。
「2018年通傳資料加值應用之法制展望研討會」會場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