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主任委員婷怡應邀出席立法院數位國家促進會及余宛如國會辦公室等單位主辦「科技變遷與歐盟修法與我國個資何干?」會議,強調通傳產業建立完善產業個資保護制度與落實法遵環境,是支持開創數位經濟發展及積極創新服務之重要基礎
立法院數位國家促進會、立法委員余宛如國會辦公室、勤業眾信及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日前主辦「科技變遷與歐盟修法與我國個資何干?」會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詹主任委員婷怡應邀出席表示,以重視通傳產業法遵環境與建立完善產業個資保護制度,開創數位經濟發展及積極創新服務之提供。
近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以下簡稱個資)及隱私保護等議題在全世界引發相當關注,在國內、外也有發生個資外洩案例。NCC為落實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執行,於105年11月9日訂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後,並於會內成立「個資保護及資料運用工作小組」,積極重視相關隱私及個資保護議題,首先對國內第1類電信事業及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落實法遵及需輔導項目進行現場訪視,於106年下半年至107年3月期間,查訪及瞭解業者建置隱私及個資保護機制,檢討目前執行狀況及輔導業者改善相關管理流程,期透過公私協力輔導通訊傳播產業保障消費者個資及隱私,共同為國人個資蒐集、保存及運用等法制及實務工作提早因應,並研議未來如有資料運用之可能性應採取何種適法及適足性之要求與措施來努力。詹主委並指派NCC法律事務處黃副處長文哲及平臺事業管理處喬專門委員建中參與下午3時50分至5時20分時段「台灣對GDPR該有的態度為何」之與談人,進行相關分享。
此場會議上午計有2場次,議題為「個人資料保護在紙本與數位經濟時代的差異」及「GDPR對於數位治理發展的可能影響」;下午計有3場次,議題為「大數據等新興科技對於個資的影響」、「歐盟如何透過GDPR提升國家產業發展」、「台灣對GDPR該有的態度為何」,共有5場次主要均圍繞在此議題身上,深信透過本次會議討論與產官學研各界的集思廣益,對擘畫我國現行隱私及個資保護機制完善發展,以及下個月即將實施的歐盟GDPR,公務機關或產業造成的影響及如何因應,將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為因應後匯流時代的到來NCC對於通訊傳播業者個資保護之輔導也將投注更多人力及經費,型朔完善管理制度及提供有利於業者發展及創新加值應用服務的環境。NCC將與通傳產業共同促成個資安全維護及國際接軌的工作上努力,未來這議題會伴隨著數位經濟的發展與整體國家社會結構及個人生活上帶來重大轉變。政府各部會、企業、與個人應積極面對數位經濟與個資維護並重議題,包括安全網路環境與個資防護建構等,皆有賴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所有利害關係人持續加強共同參與及協作;NCC將持續與各界合作,完善法規環境與建立完善通訊傳播產業個資保護制度,開創數位經濟發展及積極創新服務之提供。
本會黃副處長文哲、平臺事業管理處喬專門委員建中與余立法委員宛如及與談來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