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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Q:請問如何申請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Q:請問如何申請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A:

先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合格,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再向本會申請行動式或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1. 申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者:備妥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申請書、有效之人員執照影本、業餘無線電機,審驗費新臺幣100元及執照費500元。若為未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則應檢附該器材之技術規格資料。經審驗合格後發給電臺執照。

2. 申請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者(非臨櫃核照):

先申請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設置核准文件:備妥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設置申請書、有效之人員執照影本等資料,審驗費新臺幣500元及執照費500元。若為未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則應檢附該器材之技術規格資料。於設置核准文件有效期限內完成電臺設置,經本會派員實地審驗合格後發給電臺執照。

3. 如為代理申請電臺執照者,應提供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