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PHS系統)增配頻率核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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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
108年
10月
14日
通傳資源字第1084301900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通傳資源字第10843019000號
廢止「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PACS系統)型式認證技術規範」、「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PHS系統)增配頻率核配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附件
-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PHS系統)增配頻率核配原則」廢止令
-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PHS系統)增配頻率核配原則原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