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全球資訊網 關於本會 新聞公告 法令查詢 業務統計 政府資訊公開 業務申辦 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衛星廣播電視使用插播式字幕認定原則

此內容已移除
中華民國 10259
通傳內容字第1024801568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


        衛星廣播電視使用插播式字幕認定原則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通傳內容字第1024801568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執行有關衛星廣播電視使
    用插播式字幕之相關業務。為使衛星廣播電視依法使用插播式字幕,並維護民眾收
    視權益,特訂定本認定原則。
二、插播式字幕,係指非屬於節目拍攝之原有內容,另經編輯製作,而在電視螢幕上呈
    現之文字或圖形。
三、認定原則
    (一)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
     1、播送有關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之相關訊息。所稱「天然災害」,係指風災、水
        災、土石流、旱災、寒害及其他特殊天氣之變化、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因
        素所造成之災害;所稱「緊急事故」,係指動亂、戰爭、癘疫、核子事故、國
        家財政、經濟、金融、交通、衛生、大火、公共安全及其他緊急危難事故。
     2、因應上揭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播送相關活動異動與否之訊息。
    (二)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
     1、所稱公共服務資訊,係指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有利
        社會公益或增進生活便利性(如:天文、氣象報告、時刻報告、停水、停電、
        演習等相關資訊)之各項資訊。
     2、基於即時服務之目的,得於該播送節目之片尾,播送同頻道下節節目相關資
        訊。
    (三)頻道或節目異動之通知:
        係指同頻道節目播送時間或內容之異動通知,或該播送節目變更播送頻道之通
        知。
    (四)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內容:
     1、與該播送節目內容相關之摘要說明。
     2、與該播送節目內容相關之互動訊息,且其於螢幕上所顯示圖文字樣不涉及為特
        定商品促銷之資訊。前揭互動過程若涉及收費行為,則應以充分揭露收費資訊
        為原則,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3、配合該播送節目內容出現之插播式字幕,但以不影響觀眾收視權益者為限。
     4、與該播送節目相關、重大且即時之新聞資訊、財經或體育賽事資訊,但不能藉
        此為特定節目宣傳。
    (五)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1、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四條規定,遇有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得指定傳播事業播
        送特定節目或訊息,以維護公共安全與公眾福利。
     2、其他依法令得使用插播式字幕之規定。
四、插播式字幕以義務播送及不干擾收視為原則,其播送位置及播送方式應考量觀眾收
    視權益,並以自律規範為之。
五、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行使職權時,得適用
    本認定原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