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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法規草案預告

發布日期107/08/17

預告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741029040號

主旨:預告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第項規定。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平臺事業管理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電話:02-33438340。

(四)傳真:02-23433600。

(五)電子郵件:person@n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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