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96/04/17
有效用戶數定義
一、有效用戶數:定義及計算準則必須符合以下三項:
- 實際開通之用戶數
- 有用戶合約資料者
- 目前尚在使用中者。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查核有效用戶數時,將要求業者申報資料,包括用戶登錄資料 「項目含(1)門號(2)姓名(3)身分證字號(4)戶籍地址(5)帳單地址(6)區域(7)最近call active時間(calling or called)(8)billing」。本會抽查將以業者申報用戶數當月用戶最近call active時間(calling or called)或billing輔佐確認其為有效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