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秋節(113年9月17日)將屆,由於節慶期間易生致贈禮品或飲宴應酬等情事,在此提醒各位同仁,如遇有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或應酬時,應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辦理,除係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7點之例外情形外,其餘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另遇無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亦請注意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二、另外同仁如遇請託關說事件時,請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或「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落實辦理登錄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敬祝各位同仁中秋佳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