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媒體識讀推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計畫
為讓電視事業、節目供應事業、民眾瞭解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內容,本會委託專業團隊辦理電視節目分級宣導活動,提升各界對電視節目分級標識的識別度,俾落實節目分級觀念,提升業者及民眾媒體素養程度
目前我國電視節目分級級數、級別及標識,已與國內電影片、錄影節目帶及遊戲軟體一致,皆以年齡作為分級制度辨識,並且可以跨平台使用。因此透過推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及適合收視年齡之內容例示,可讓網路世代的內容收視者同步瞭解適合收視的內容,提高民眾對影視節目分級標識之辨識度及深刻認知,使視聽眾於各收視平臺一望即知各級別年齡限制、判讀新媒體內容,並透過易於瞭解之年齡區別標識,作為家長或兒童收視不同平台內容的重要參考指標,進而落實節目分級觀念,同時培養網路世代對影視內容的識讀認知。
本計畫為通傳會推動媒體素養計畫之一,配合105年1月6日修正「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經通盤檢討並修正「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分級標準、分級標識、分級播送時段及特殊內容例示等規定,於本會105年11月23日第71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105年12月13日修正發布,「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正式於106年6月13日施行。
為讓電視事業、節目供應事業、民眾、相關部會或民間團體,更瞭解「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暨執行內容,本會計畫委託廠商辦理電視節目分級宣導,並針對不同對象,分別施以適合的培訓活動,提升業者及民眾對於電視節目分級標識的識別度,俾落實節目分級觀念,提升業者及民眾媒體素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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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度媒體識讀推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計畫結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