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考量數位匯流帶來跨業及跨境服務的發展趨勢,以及通訊傳播作為發展數位經濟基礎環境之迫切需求,允宜在政策及規範上進行優化以積極回應時代需要。我國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自訂定施行以來,歷經不同程度之修正,並達成一定階段性成效,然隨著立法管制之歷史脈絡及產業環境轉變,以及部分法條執行上面臨困境,使廣電三法容有再調整之必要。本會刻研擬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納入防止媒體集中壟斷條文,並列為修法重點,有關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上層股東股權透明化、資訊揭露、廣電媒體整合管制、維護新聞媒體專業自主、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及媒體競爭規範等議題,將融入廣電三法處理,以防止集中壟斷。
績效:「廣電三法」修法部分,本會已就104年廣電三法於立法院三讀過程中朝野未形成共識而未及修正之部分,以及經盤點而亟待解決之核心問題,重啟工作小組積極再研議,於107年提出「匯流時代傳播政策諮詢文件(綠皮書)」,並完成公開意見諮詢程序,據以作為「傳播政策白皮書」撰擬規劃及未來匯流傳播法制訂定的參考,再於109年2月12日第89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傳播政策白皮書」,並公布於本會網站。本會針對頻道授權、移頻及上下架相關爭議,尋求於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調處規範下引入行政裁決機制,並於110年5月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聽取產學各界意見,續將針對所蒐集意見進行彙整與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