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民眾申訴制度為建構完整監理政策之重要一環,為廣納社會不同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廣電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本會自98年1月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受理視聽眾申訴意見,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並於每季及年度定期公布傳播內容申訴報告,呈現民眾申訴傳播內容之情形,及核處違反廣電相關法規之事業紀錄。另外,為營造媒體積極自律問責之政策規管環境,本會精進傳播申訴機制,革新受理申訴流程,自106年12月11日起可依民眾意願立即主動將部分案件轉予業者處理,提升處理效率,期申訴網朝向「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之目標邁進。
績效:民眾於「傳播內容申訴網」等管道反映112年度廣電媒體之申訴件數共1,115件,其中申訴電視的案件有996件(89.33%),申訴廣播的案件則有119件(10.67%)。至於民眾申訴不妥類型方面,112年度前五大項依序為「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提供個人想法」、「違反事實查證」、「妨害公序良俗」、「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及「節目與廣告未區隔」,共計741件,占總申訴件數的66.46%。
112年度民眾申訴不妥類別分析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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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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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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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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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 提供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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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20.81% |
違反事實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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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13.27% |
妨害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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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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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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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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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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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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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與廣告未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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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8.88% |
妨害兒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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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5.20% |
本會業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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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3.41% |
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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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14% |
違反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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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78% |
節目分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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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69% |
廣告違規(含排播時段、長度、超秒、插播次數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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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69% |
歧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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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15% |
違規揭露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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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6% |
針對特定電臺/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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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6% |
法規/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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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79%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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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26%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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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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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0% |
營運 |
聲音、畫面及訊號之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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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97% |
其他營運事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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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8% |
客戶服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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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54% |
業者公開揭露資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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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54% |
指定用途電臺語言比例未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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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8%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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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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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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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其他包含「節目規畫/製作/排播(含重播)等問題」(5件)、「廣告內容或排播不妥(包含食品、藥品、化粧品等廣告誇大不實)」(3件)、「內容不公」(2件)、「內容不實」(2件)、「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