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民眾申訴制度為建構完整監理政策之重要一環,為廣納社會不同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廣電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本會自98年1月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受理視聽眾申訴意見,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並於每季及年度定期公布傳播內容申訴報告,呈現民眾申訴傳播內容之情形,及核處違反廣電相關法規之事業紀錄。另外,為營造媒體積極自律問責之政策規管環境,本會精進傳播申訴機制,革新受理申訴流程,自106年12月11日起可依民眾意願立即主動將部分案件轉予業者處理,提升處理效率,期申訴網朝向「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之目標邁進。
績效:民眾於「傳播內容申訴網」等管道反映113年度第2季廣電媒體之申訴件數共362件,其中申訴電視的案件有337件(93.09 %),申訴廣播的案件則有25 件(6.91%)。至於民眾申訴不妥類型方面,113年度第2季前五大項依序為「違反事實查證」、「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提供個人想法」、「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 」、「違反公平原則 」、「妨害公序良俗 」,共計292件,占總申訴件數的80.66%。
113年度第2季民眾申訴不妥類別分析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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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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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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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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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實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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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33.15% |
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提供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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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22.10% |
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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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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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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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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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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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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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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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59% |
妨害兒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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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04% |
節目與廣告未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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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76% |
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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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76% |
法規/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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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21% |
內容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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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6% |
廣告違規(含排播時段、長度、超秒、插播次數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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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6% |
本會業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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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8% |
節目分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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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0% |
針對特定電臺/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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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83% |
歧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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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83% |
違規揭露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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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8% |
廣告內容或排播不妥(包含食品、藥品、化粧品等廣告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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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8%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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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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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 |
營運 |
其他營運事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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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5%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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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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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362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