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監理處
一、服務轄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
二、工作內容:
(一)通訊傳播電臺證照之核換發及監督管理。
(二)通訊傳播系統、設備之審驗、檢驗執行及監督管理。
(三)無線電波監測系統建置、維運、監測作業執行及無線電波干擾之查處。
(四)通訊傳播管制射頻器材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監督管理。
(五)協辦傳播內容監測作業之執行。
(六)違法與違規通訊傳播設備或器材之查扣、保管及監毀。
(七)通訊傳播規費之收取。
(八)協辦通訊傳播服務之普及事項。
(九)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監督管理。
(十)其他有關地區監理業務之執行事項。
三、科名、工作項目及聯絡電話:
科名
|
工作項目
|
聯絡電話
|
綜合業務科
|
一、通訊傳播監理業務相關資料統計及彙辦事項。
二、通訊傳播監理業務規費核銷事項。
三、電信事業經營登記證明核(換)發事項。
四、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之制、修訂。
五、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
02-33438919
02-33438915
|
通訊業務科
|
一、公眾電信網路電臺審驗、證照核(換)發、展延、廢止、設備監毀、封存等申請事項。
二、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核(換)發、廢止、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備查等申請事項。
三、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之制、修訂。
四、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之制、修訂。
五、行動通訊電磁波安全宣導業務。
六、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
02-33438922
|
電波監測科
|
一、專用電信電臺審驗、器材封存、監毀事項。
二、計程車無線電臺審驗事項。
三、業餘無線電臺(固定臺)審驗事項。
四、電波監測、干擾查測作業及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五、船舶無線電臺審驗、證照核(換)發及器材封存、監毀事項。
六、船舶無線電臺監理業務申請案。
七、無線電頻率干擾處理辦法之制、修訂。
|
02-33438932
|
傳播業務科
|
一、傳播系統、設備之審驗、證照之核換發及管理業務。
二、數位無線電視改善站相關業務。
三、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審驗、評鑑、普及、查核業務及中華電信隨選多媒體視訊(MOD)審驗業務。
四、非法廣播電臺監測、巡查業務。
五、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
02-33438942
|
射頻器材管制科
|
一、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
二、業餘無線電人員、業餘無線電臺執照核換發、註銷、業餘無線電臺(行動臺)審驗等業務。
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核准、進口核准、進口通關比對、列管核銷及通關疑義單處理及回覆等業務。
四、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之制、修訂。
五、公告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六、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附表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規費收費標準表之修正。
七、本會會員入口網通關業務。
八、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
02-33438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