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草案」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草案」公開說明會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草案」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草案」公開說明會
一、時間:105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整
二、地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濟南路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7樓會議室
三、公開說明會計分2場次:(詳如議程)
- 第一場:「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草案」。
- 第二場:「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草案」。
四、報名、發言事項:
(一)有意出席者,請於期限前填覆出席申請書(有意出席者,應提供服務單位名稱、姓名、職稱、聯絡方式,俾憑彙整):
- 請依參加場次,分別填覆。
- 因場地限制,每機關或事業之出席人員以1人為限,並以申請書到達先後受理,額滿為止。
(二)有意於公開說明會第1輪發言者,請將出席申請書及意見書,一併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送交本會,以利安排發言順序。(送交期限、方式、聯絡人,詳如附件出席申請書之注意事項)|
(三)會議現場登記發言者(第1輪後之發言),須於簽到時登記發言,發言後請即當場提出意見書交現場工作人員。
(四)會議紀錄以意見書記載內容為憑,未提出意見書者,不予納入會議紀錄。
(五)發言順序:
- 報名期間提供意見書者優先發言(第1輪)。
- 現場登記發言者依登記順序發言(第2輪)。
- 如時間允許,由主席徵詢現場未曾發言者提出意見(第3輪)。
- 現場若無未曾發言者提出意見,不再徵詢業者發言並結束發言程序。
相關附件
- 第一場-出席申請書及意見書--諮詢會議審議規則
- 第二場-出席申請書及意見書--申設審查辦法
- 議程
- 注意事項說明
- 諮詢會議審議規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 申設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 申設審查辦法草案附表